【内容简介】
《法学的知识谱系(全三册)》
作者:舒国滢
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
《法学的知识谱系》是我国当代法理学者舒国滢教授十年磨一剑之作,本书上溯古希腊罗马法学知识渊源,下探现代以来的欧陆法学流变,为中国学界全方位呈现了西方(尤其是欧陆)法学的知识谱系。本书共包括五卷,分别为“修辞学、辩证术与论题学”“争点论、决疑术与罗马法学”“欧陆中世纪与近代法学流变中的方法论因素”“近代自然科学推进的法学范式”“20世纪法学知识与方法的转型”。
作者以欧陆法学(尤其是欧洲私法学)的发展作为考察法学知识谱系的“素材”,着力证明一点:法学(法教义学)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它必须立足于哲学、逻辑学、修辞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之上。但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或者说,我们即使通晓法学外的各门学问,也未必就可以成为合格的法学家。真正优秀的法学家(法教义学家)要依靠自己的理论能力和理论努力,在法学(法教义学)知识领域进行艰难的探索,必须有能力将哲学、逻辑学、修辞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进行转换,创造适合于表述法律世界之实在、处理法律世界之难题的概念、原理、方法,形成法学特有的知识形态。
本书精装版于2020年9月出版后,曾获评《法治周末》2020年度“十大法治图书”、杜威法律公社2020年度“十大法治好书”。
【目录】
序
导论:如何看待作为一门学问的法学?
一、法学与自然科学
二、如何看待中国古代律学的性质?
三、西方法学的中国/汉语表达:“翻译法学”与“斗争法学”生成的历史背景
四、当代中国法学的走向:争论与抉择
第一篇 修辞学、辩证术与论题学
第一章 西方古代修辞学:辞源、主旨与技术
一、西方“修辞学”的辞源与主旨
(一)西方“修辞学”之源
(二)西方“修辞学”概念之辨
(三)西方“修辞学”主旨之问
二、“意见”与“修辞学”
(一)修辞学(术)与辩证法(术)
(二)“意见”与恩梯墨玛(修辞式三段论)
三、“开题”与“开题术”
(一)属于技术(或艺术)本身的说服模式
(二)修辞论证的五大步骤(或法则)
(三)开题术
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论题学考辨
一、“论题学”的性质与对象
(一)“论题学”一词的来源
(二)《论题篇》的思想宗旨
二、《论题篇》之相关概念辨析
(一)“辩证推理”的前提
(二)“辩证的命题”与“辩证的问题”
(三)三段论命题(或推理的前提)
(四)“论题”(ς)的性质
(五)“论题”与四述语
(六)“论题”的功能
三、亚里士多德论题学与修辞学上的开题术
(一)《论题篇》的结构
(二)《论题篇》与《辩谬篇》
(三)《论题篇》与《修辞学》的联接
(四)“恩梯墨玛”与开题术
(五)修辞学上的“论题”概念
(六)修辞论题的种类
(七)修辞论题的论述结构
(八)构成“假冒的恩梯墨玛”之论题
(九)简短的结论
第三章 西塞罗的《论题术》:思想与评价
一、西塞罗写作《论题术》的背景
二、西塞罗《论题术》的基本思想
三、西塞罗《论题术》之评价
第二篇 争点论、决疑术与罗马法学
第四章 古代修辞学上的“争点论”
一、作为修辞学理论的“争点论”之渊源
(一)“争点”和“争点论”
(二)争点论的思想渊源
二、赫玛戈拉斯的“争点论”
(一)赫玛戈拉斯其人与作品
(二)赫玛戈拉斯的学说复原
(三)赫玛戈拉斯有关θεσιν与ύπόθεσιν的分类
(四)赫玛戈拉斯的争点学说
(五)赫玛戈拉斯争点论的历史意义
三、“争点论”的发展:赫摩根尼斯及其思想
(一)赫玛戈拉斯之后的争点论
(二)赫摩根尼斯的生平与著作
(三)赫摩根尼斯对争点论的发展
第五章 决疑术:方法、渊源与盛衰
一、决疑术:旨趣与方法
(一)“决疑术”的旨趣
(二)决疑术中范例的运用及难题
二、决疑术的理论渊源
(一)决疑术与古典的实践哲学
(二)拉比犹太教的思维方式
三、决疑术的盛行与衰落
(一)基督教决疑术
(二)决疑术上的“道德或然论”学说
(三)帕斯卡尔的《致外省人信札》及决疑术的衰落
第六章 决疑术与罗马法学的成长
一、罗马法与罗马法学家
(一)罗马法的历史分期
(二)罗马法学家阶层
(三)早期罗马法学家们的工作性质和学问特性
二、罗马法学的嬗变
(一)古希腊哲学、辩证法(术)与修辞学的影响
(二)萨宾学派和普罗库卢斯学派
(三)两大学派的争论与论题学
三、罗马法学家们的作品:类型与特性分析
(一)《规则集》与“规则(原理)法学”
(二)罗马法学上的“难题类文献”
(三)后古典时代的法学及法学作品
第三篇 欧陆中世纪与近代法学流变中的方法论因素
第七章《学说汇纂》的再发现与近代法学教育的滥觞
一、公元5-11世纪的西欧法律及其技艺
(一)5-11世纪西欧法律的发展
(二)5-11世纪的法律技艺
二、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再发现
(一)《民法大全》在中世纪早期的流传
(二)“博洛尼亚手抄本”与“佛罗伦萨手抄本”
(三)《学说汇纂》复现的意义
三、博洛尼亚大学的建立与欧洲法学教育的勃兴
(一)伊尔内留斯与博洛尼亚大学
(二)西欧其他地区的大学
第八章 注释法学派:方法与风格
一、博洛尼亚注释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一)伊尔内留斯与“四博士”
(二)博洛尼亚注释传统的承继与传播
二、注释法学派的注释活动及方法
(一)博洛尼亚注释法学家们的教学与研究
(二)注释法学派的注释方法
(三)注释法学与经院哲学
三、注释法学派的作品类型与风格
(一)“注释讲解录”(Glossenapparate)
(二)注释法学派的其他著作类型
(三)注释法学派作品中的论题学风格
四、阿库修斯注释及其影响
第九章 评注法学派的兴起:贡献与危机
一、评注法学派形成之前的知识与方法转型
(一)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发现与翻译
(二)“知识的科学性问题”
(三)“法学的科学性”
二、评注法学派产生的过程
(一)13世纪中后期欧陆法学面对的实践与理论问题
(二)拉维尼的雅各与贝勒珀克的皮埃尔
(三)皮斯托亚的奇诺
三、评注法学派的发展
(一)注释法学派的全盛期
(二)巴尔杜斯之后的注释法学派
四、评注法学派的贡献及作品类型
(一)评注法学派的贡献之评价
(二)评注法学派时期的作品类型
(三)意大利方式与论题学
五、评注法学派之方法与理论所遭遇的危机
(一)“巴黎谴责”宣言及其影响
(二)评注法学派遭受的抨击
第十章 人文主义法学派的方法论与知识谱系
一、欧洲文艺复兴与人文主义法学
(一)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分期
(二)人文主义学者对罗马法文献的勘校工作
二、人文主义法学的发展脉络
(一)人文主义法学形成的阶段(第一阶段)
(二)人文主义法学发展的第二阶段
(三)人文主义法学发展的第三阶段
三、人文主义法学的理论-方法特征
(一)人文主义法学的思想倾向与理论旨趣
(二)“法律民族主义”产生
(三)论题学技术的回光返照
(四)法学的体系化建构
第四篇 近代自然科学推进的法学范式
第十一章 自然科学的挑战与法学的因应——理性主义自然法学的范式及影响
一、自然科学的兴盛在知识论上所形成的挑战
二、法学对于自然科学(以及数学)在知识论上的挑战之因应
三、新的自然法学范式:理性主义自然法体系
(一)从古代到17世纪之前的自然法学说之发展
(二)17、18世纪自然法学说的特征
四、理性主义自然法(理性法)框架下的法学体系(尤其是私法学体系)构建
五、理性主义自然法与18世纪50年代以降的欧洲法典化运动
第十二章18、19世纪之交的法学之历史主义转向
一、自然法理论的危机与法学本身的内在转变
二、哥廷根法学派的法学方法论革新
三、历史-哲理流派之法学思考与理论建构
第十三章 德国历史法学派与“学说汇纂学”的兴起
一、萨维尼其人:生平与著作
(一)《占有权》
(二)《中世纪罗马法史》
(三)《当代罗马法体系》
二、蒂堡-萨维尼论战与德国历史法学派的成立
(一)萨维尼在柏林时期的智识环境和学术圈子
(二)“蒂堡-萨维尼(法典编纂)论战”的背景
(三)蒂堡的《论通用民法对于德国的必要性》发表
(四)萨维尼的《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问世
(五)尼克劳斯•塔德乌斯•冯•戈纳对萨维尼观点的批判
(六)《历史法学杂志》创刊与历史法学派的形成:学术争论的升级
三、历史法学派内部的分支与理论分歧
四、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普赫塔的法学建构:理论与方法
(一)普赫塔的法源论
(二)普赫塔的“科学法”思想
(三)体系思维与普赫塔之“概念的谱系”方法
(四)普赫塔思想的评价与影响
五、“学说汇纂”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一)18世纪末之前“学说汇纂”体系的建构
(二)格奥尔格•阿诺德•海泽的“五编制”学说汇纂体系
(三)普赫塔的“学说汇纂学”
(四)“学说汇纂”体系的发展
(五)学说汇纂学的影响
第五篇20世纪法学知识与方法的转型
第十四章 法学的实践走向:从“概念法学”到“评价法学”
一、学说汇纂法教义学遭遇的多重挑战:“概念法学”一语的由来
(一)19世纪中后期德国法学内部的反思与批评
(二)鲁道夫•冯•耶林后期法学的转向:对“概念法学”的抨击
二、“自由法运动”的兴起
三、利益法学:菲利普•赫克与图宾根学派
(一)菲利普•赫克在理论上的“两线作战”
(二)菲利普•赫克的漏洞填补论和法律(诫命)更正论
(三)菲利普•赫克的“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分类
(四)菲利普•赫克的“等值建构学说”
(五)图宾根学派及其在纳粹统治期间遭遇的意识形态攻击
四、评价法学的理论面貌:法学方法论的勃兴
(一)哈利•韦斯特曼在利益法学向评价法学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二)海因里希•胡布曼的“目的论-规范的利益衡量”学说
(三)鲁道夫•莱因哈特的“正确的法的发现方法”
(四)约瑟夫•埃塞尔“寻求正当的个案裁决”方法
(五)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评价法学与法学方法论在德国的重要进展
第十五章 法学上的修辞学-论题学思潮
一、沙伊姆•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法学
(一)佩雷尔曼的生平和作品
(二)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转向
(三)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思想
(四)佩雷尔曼之“新修辞学”思想的评价与影响
二、特奥多尔•菲韦格的“论题学法学”
(一)论题学的瓦解与扬姆巴蒂斯塔•维柯的警示
(二)特奥多尔•菲韦格及其《论题学与法学》
(三)特奥多尔•菲韦格的论题学思考方式
(四)菲韦格论题学的评论与影响:美因茨学派与哈根学派
三、其他学者的法修辞学与法论题学著作
(一)沃尔夫冈•加斯特的“法修辞学”
(二)弗里特约夫•哈弗特及其《法修辞学》
(三)格尔哈德•施特鲁克的“论题学法学”
第十六章 当代逻辑背景下的法律论证理论
一、逻辑理论与法律论证的逻辑难题
(一)逻辑理论的演化
(二)法律论证中的逻辑难题
(三)“约根森困境”与道义逻辑的产生
(四)法律逻辑系统的建构尝试
二、实践知识之困:当代有关法律实践难题的论证理论
(一)法学的实践知识寻获的难题
(二)斯蒂芬•图尔敏的论证理论
(三)对话论证/对话逻辑理论
(四)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与法律商谈论
三、当代法律论证理论的进展
(一)罗伯特•阿列克西的法律论证理论
(二)亚历山大•佩策尼克的法律转化与法律证成理论
(三)奥利斯•阿尔尼奥的法律解释之证成理论
第十七章 法学的知识性质之再认识
二、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理”:概念与词义辨正
二、“法理”的认知:法学知识的形成(生产)方式
三、法教义学与法学范式的转换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内容索引
致敬/致谢
后记
【作者介绍】
舒国滢,我校二级教授、钱端升A层次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媒体特邀评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德国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法律论证理论。代表作有《法学的知识谱系》《在法律的边缘》《思如浮萍》《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法哲学沉思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