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雷磊:《纯粹法学说(第二版)》
时间 : 2022-07-03       作者:       阅读数:

【内容简介】
[德]汉斯•凯尔森:《纯粹法学说(第二版)》,[德]马蒂亚斯•耶施泰特编,雷磊译,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凯尔森于1960年出版的《纯粹法学说》(第二版)是规范理论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欧陆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一般法学说(法理论)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更是享誉国际学界、至今仍影响力不衰的“纯粹法学”的扛鼎之作。虽名为“第二版”,但与同名的第一版相比,它不仅在细节上更加论述周密,而且在体系上更加完整圆融,不仅处理了“法与自然”“法与道德”“法与科学”“法与国家”“国家与国际法”“解释”这些主题,而且发展完善了“法静态学”与“法动态学”(法秩序的阶层构造),开创了法的概念论与结构论并立的法理论传统。它所持的规范还原论、一元论的分析法理论立场,它思想观点的创见性和内在体系的连贯性,迄今为止依然极富启发,它所引发之争论同样余波未平、热度不减。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进行法哲学阅读时必须翻越的一座山。

【简目】

学生版前言

导  言:法理论的经典之作
——1960年的《纯粹法学说》   [德] 马蒂亚斯•耶施泰特

纯粹法学说

第一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目  录

I. 法与自然

II. 法与道德

III. 法与科学

IV. 法静态学

V. 法动态学

VI. 法与国家

VII. 国家与国际法

VIII. 解释

附录:正义问题
I. 正义规范
II. 自然法学说

译后记

补记


【作者介绍】
作者简介: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 1881-1973),二十世纪著名奥地利裔法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纯粹法学”维也纳学派的奠基人,奥地利宪法法院之父。一生著述甚丰,主题涉及法理论、国家(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主要著作包括《国家法学的主要问题》(1911年)、《民主的本质与价值》(1920年)、《主权问题与国际法理论》(1920年)、《谁应成为宪法的守护者》(1931年)、《一般国家学》(1925年)、《纯粹法学说》(1934年第1版,1960年第2版)、《复仇与因果》(1941年)、《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1945年)、《社会与自然》(1946年)、《联合国法》(1950年)、《国际法原理》(1952年)《规范的一般理论》(1979年)等。凯尔森与哈特(H.L.A.Hart)并列为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法律实证主义者。

译者简介:
雷磊,我校“钱端升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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