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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的权威性得到国际认可 仲裁机制值得中国参考
时间: 2020-09-01|点击:

编者按: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简称《纲要》)。《纲要》详细列出了我国未来体育建设的五大任务和九大工程,为中国体育强国建设规划了路线图。近期,人民网体育部开设《“体育强国”大家谈》栏目,对标《纲要》中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任务,邀请各相关行业官员、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等,结合体育事业发展现状和未来愿景,对《纲要》进行剖析和解读。“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是《“体育强国”大家谈》的专题论坛之一。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欧兴荣)如何看待CAS的角色定位?当前都有哪些国家建立起体育仲裁机构,运行情况如何?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吴炜,我校教授张笑世,上海政suncitygroup太阳新城体育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姜熙,日前做客由人民网体育部和我校体育法研究所共同打造的“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对此展开了探讨。

“2011年,我作为CAS仲裁员,负责联络CAS和上海体育局,协调两者签订合同,将CAS在全世界的第一个外部听证中心设在上海。” 回忆起与CAS的渊源,吴炜侃侃而谈,CAS上海听证中心落户后,他也积极负责协调听证中心的工作,并在2014年有幸担任俄罗斯索契冬奥会临时仲裁庭的仲裁员。多年来,他负责过多起国际体育案件的仲裁,履历很丰富,成为名副其实的业内资深专家。他希望CAS上海听证中心能发挥更大作用,探索将国际体育仲裁和国内体育仲裁有机结合起来,扩大其国内国际影响力,以便有更多的当事人选择它举行听证会、解决争议。

谈起从业感受,吴炜表示,中国体育发展非常迅猛,一直在积极主动地参与并融入到国际体育大家庭中,这些年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国际体育组织中任职,中国的话语权在不断增强,需尊重国际体育机构治理历史的形成过程。他以CAS为例,虽然中国加入的历史不长,但目前全世界共有393名仲裁员,中国大陆籍有9名,占比超过2%,中国的影响力在逐步扩大。“同时,我认为中国人在国际体育机构中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以国际视角看待和处理问题,只有这样,中国人才能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张笑世对此深表赞同,他认为CAS在国际体育界是一个相对较成熟,较公平、较独立的仲裁结构,中国作为一个后来者与参与者,应该尊重这个体系内的游戏规则。他也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把CAS更多的听证活动放到上海,甚至将来能在中国建立一个CAS的分院,那势必会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相关话语权。

姜熙则从CAS的定位和运行角度谈了一些思考,他认为CAS的运行还可以更加独立和透明,CAS的定位到底是“国际最高体育法庭”还是 普通的仲裁机构需进行自我评估。此外,CAS仲裁员的选拔应更透明、仲裁员来源可以更加多元,各种法律背景,如普通法系、大陆法系背景的人都要考虑。

姜熙进一步表示,CAS体育仲裁尤其是兴奋剂纠纷的仲裁与商事仲裁有很大区别,商事仲裁是完全基于当事人自治,在纠纷裁决上只能“有什么裁什么,不能超裁”,所以商事仲裁的仲裁员不能像英美法的法官那样去造法。但是,CAS兴奋剂仲裁基于强制管辖权,除了己方仲裁员的选任外,在规则适用、纠纷处理程序上运动员没有任何选择余地,在WADA规则体系内,一旦出现规则不合理引发的纠纷,运动员只能在纠纷中适用这些规则。“纠纷引发的原因是由于这些规则存在问题,纠纷的解决还必须是在这些规则体系内,那运动员的权利如何保障?”

谈及当前都有哪些国家建立起体育仲裁机构,吴炜介绍说,西方体育强国基本都建立起自己的体育仲裁机制和机构,包括英联邦国家、美国、加拿大、德国、瑞士以及我们的近邻日本等。美国的体育仲裁机制相对比较完善,美国仲裁协会早在19年前就建立了专门的体育仲裁小组,专业解决运动员合同、赞助、薪金等问题。此外,被人熟知的美国四大职业联盟,都有比较大的自治权和非常高的专业性,能独立、妥善地处理内部纠纷。而英联邦体育纠纷解决中心,英文缩写为SRs,英联邦国家运动会举办期间,全面模仿CAS设置临时仲裁庭。

“现在建立国内体育仲裁机构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这样在商事机构里开设体育仲裁,另一种是通过国家立法,把体育仲裁、体育纠纷的解决单独拿出来成立一个机构。”姜熙介绍说,大部分国家体育仲裁机构都运转良好,很多国家每年也都会发布专门的年度发展报告,裁了多少案件,预算花费多少,都会公开公示,而且这些仲裁机构一般都会有国家拨款,但也有像日本那种纯民间性质的组织。“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解决体育纠纷,基本上国际通用的途径,这也是值得中国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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