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杭州亚也迎来倒计时150天。为更好地宣传杭州亚运会,展现亚运知识产权保护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杭州亚组委以“保护亚运知识产权 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举办杭州亚运会知识产保护高峰论坛。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国版权协会、浙江省市相关领导、国内外体育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杭州亚组委相关部室领导以及杭州亚运会官方赞助商、供应商代表与新闻界等100余人参加论坛。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亚组委执行秘书长陈卫强致开幕辞。
会中,国家体育总局高端智库我校体育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副院长、博导、钱端升学者袁钢教授以“新《体育法》《著作权法》下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保护路径”为题做了主题发言。
会后袁钢教授接受记者专访就目前亚运会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回答。
如果是个人,拍一个很简短的视频,拍一张照片,发在朋友圈说“我参赛了”或者“我观赛比赛了”,在场馆里面这其实并不构成侵权,这属于个人的合理使用范畴。袁钢提醒说,大众还是要去区分合理使用,还有商业性使用和非商业使用的区别。
问:“如果上传到抖音或者小红书呢,获得了好几十万的点赞量这种?”
答“其实这就属于商业性的使用了,网红或者‘大V’博主等,他们其实通过这种方式去盈利的,想依靠体现亚运相关元素的方式,去吸引更多眼球,这其实构成了明显的侵权。”
如果仅是自己社交账号本身也没有几个粉丝,或者只是发朋友圈,那就没有问题。
问:那是不是界定你发在社交平台的内容侵权与否,其实是看粉丝量或者受众群体大小的呢?
司法界定中,主要去判断和考量的还是你的行为会不会对权利人造成实质性伤害,“如果是纯粹的个人使用,在宣传推广亚运会,没有从中牟利行为,对权利人来说有时候可能还是好事。”
答:其实谈不上惩罚,在法律层面,是要求侵权的一方承担法律的相关责任。依据相关规定,承担的包括可能是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
如果有商业性使用造成了损失的话,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这从法律上是有非常明确的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