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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及防控机制研究” 开题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 : 2020-01-10       作者:       阅读数:

2020年1月8日,由我校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及防控机制研究”在我校召开了开题论证会。除我校科研部门领导及课题组成员外,五位专家出席了此次论证会: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焦洪昌院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原司长刘岩先生,清华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教授,北京工业大学韩新君教授,北京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汪海波先生。

会议开始,我校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代表科研处致辞,代表学校对出席论证会的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对马宏俊教授获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表示祝贺。王青斌教授提到,该项目服务于北京冬奥会的举办,具有重要的意义。并谈及项目后续工作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如经费的合规使用等问题,要求课题组认真领会并充分吸收专家的建议,为高水平地完成项目任务奠定基础。王青斌教授还表示学校科研处会大力支持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并预祝项目顺利完成。

随后项目主持人马宏俊教授从项目组的组成、课题目标任务、课题研究思路、课题责任分工、课题结项安排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详细讲述了该课题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就课题的研究框架,马教授在报告中提到,将按照“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形成的原因”、“域外举措的借鉴”、“解决问题的思路”、“问题解决的举措”的逻辑顺序进行五大部分的研究,着眼于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探索不同规则、不同模式、不同机制之间的兼容与互补,以系统整合的思路指导本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位评审专家分别就开题报告书及马宏俊教授的报告进行了充分、深入的点评和论证。专家们指出,整体上来说,课题研究对象清晰明确,重难点把握较为得当,团队组成结构合理,研究思路也基本合理,对完成整个课题任务打下了较为牢固的基础。同时专家们也对课题研究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指导意见。焦洪昌教授强调,要注意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反兴奋剂工作一般性之间的关系,课题组成员间协作机制需要着力加强。刘岩会长提出,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应该与防控机制之间体现对应关系,即后者也应侧重于法律防控层面;此外,对反兴奋剂法律体系的研究,要主张厘清国际性的法律体系与国内之间的关系;基于对立法进程的现实考量,刘会长不建议侧重于立法层面的修改思路,而就具体制度的搭建,他强调要注重效能问题,充分考量制度成本问题。汪海波先生结合冬奥组委的工作实践,肯定课题具有及时和积极的意义,认为本课题工作不仅要做好理论研究,还需要与实践接轨,关注政策和程序的衔接问题,有助于得到IOC的认可,权威性更高。同时提出了系统梳理我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与合作、培养熟悉反兴奋剂规则等建议。田思源教授则提出了结构上如何完善法律体系和防控机制、如何拓宽国际视野等建议,并提到该课题不应仅针对北京冬奥会,还应关照今后我国整体反兴奋剂工作。最后,韩新君教授就运动员基本权利和机构权力间的平衡、服用兴奋剂是否构成侵犯公共利益、反兴奋剂方面现行法律制度的梳理及长效机制理、结项等问题,给出了详实的建议和指导。

在自由讨论环节,北京冬奥组委贺淑芳处长、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栾兆倩都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分别从作为项目成果需求方和项目参与方的角度,发表了各自观点,并表示会结合单位实际,在承担项目相关任务的同时,不断深化并完善对项目的思考。最后马宏俊教授代表课题组感谢专家们的宝贵建议,并表态说,课题组成员将会通力合作,按时保质完成课题工作,力争产出高质量高水准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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