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研通讯社 图/文 闫波)5月11日,我校实务专家讲堂之《法律谈判》课程第三讲“法律谈判在司法程序中的运用”在线上举行。本次课程由北京才胜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法大05届校友商伟律师主讲。
商伟从一个真实案例引入,用多次法律谈判成功的经验,深入浅出地列述了在民事案件中法律谈判要注意的事项,如做好准备工作、重视诉前谈判、及时进入司法程序、讲究诉讼策略、学会适当让步等。接着,又从民事讲到刑事案件,指出两类案件的谈判对象和策略都存在很大差别。在刑事案件中,主要的谈判对象是公、检、法各机关,也包括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刑事和解等。随后,商伟继续借助具体案件,结合刑事和解制度,梳理刑事案件中法律谈判的时机、形式和技巧,他指出,要选择正确的应对方向、决策果断、分清利弊,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在与公、检、法机关谈判时,律师应当在反复沟通中预判谈判难度,合理调整辩护策略,将庭前沟通、庭审中充分阐述和庭后沟通相结合。
其后,商伟谈到了认罪认罚制度和企业合规不起诉背景下法律谈判的机遇与问题。他认为,认罪认罚是检察官主持的一种法律谈判,对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认罪认罚是利好,但由于法律谈判地位的不对等,认罪认罚也有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的恶果。
法律谈判贯穿于每一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商伟强调,首先,法律谈判是一种法律专业谈判,专业知识储备是谈判成功的前提。其次,要有谈判意识,注重谈判时机,努力促成谈判。谈判策略要经过深思熟虑,争取最有效的策略,也要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达成共识,必要时运用律师独立辩护权。最后,积极总结法律谈判得失,不断提升谈判效能。
课堂最后,同学们纷纷向商伟老师表示感谢,本讲课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