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法大发[2022]73号)、《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法大发[2022]72号)及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研究生相关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各专业导师组评审,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我院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现将获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16日公示之日起算。
向学校申请学业特等奖学金的研究生有:2021级行政法博士李月、2021级法律史博士陈仁鹏、2021级体育法博士孔维都、2022级行政法博士翁明杰、2021级行政法硕士石文臻、2021级法学理论硕士闫波。若2021级行政法博士李月、2021级法律史博士陈仁鹏、2021级体育法博士孔维都经学校评审通过获得学业特等奖学金,则学业一等奖学金依次顺延至2021级行政法博士秦树泽、2021级行政法博士杨璇。若2021级行政法石文臻经学校评审通过获得学业特等奖学金,则学业一等奖学金顺延至2021级行政法王涛菲,学业二等奖学金顺延至2021级行政法李仿纳。若2021级法学理论闫波经学校评审通过获得学业特等奖学金,则学业一等奖学金顺延至2021级法学理论曾淑婷,学业二等奖学金顺延至2021级法学理论周珍珍。不再重复公示。
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电子版形式向suncitygroup太阳新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fxyygb@cupl.edu.cn,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在3日内研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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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