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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2-11-18       作者:       阅读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和学术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法大发〔2022〕15号 )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启动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实现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加强导师日常培训,现将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导师培训中,各单位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导师培养人才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作为着力点,明确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把培养人放到第一位,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单位应好导师培训的档案工作,在导师岗位评聘时,将导师参加培训作为参考。

二、培训对象

2022年新聘导师(指首次聘任招收博士、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专任指导教师)及其他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新聘导师岗前培训

2022年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组织协调,各相关培养单位协助。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采用线下现场培训会议与线上网络课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线下现场培训会议:根据学校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2年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会线下会议与全体博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两会合一召开,会议时间拟定2022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网络课程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开展“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网络培训,培训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详见《2022年新聘导师专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

(二)培训内容

新聘导师培训内容包括政策制度、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教学指导和导学关系等五个方面内容。

(三)培训考核

新聘导师应按要求参加现场培训会、完成规定学时的网络课程,并提交一篇培训报告,培训报告应结合本次现场培训会和网络课程学习内容,总结本次学习培训的心得感悟以及收获,字数应在2000字左右。经考核合格者取得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暂停2023年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指导)资格,需参加2023年学校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及考核。学校对导师培训报告集结成册,开展评优工作。

四、在岗导师培训

在岗导师培训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及考核工作。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根据学校要求确定培训主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举办内部研讨交流会或组织观摩学习等,可分期分批进,具体方式和培训范围由各单位自定。导师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其他学院联合开展培训工作。受疫情防控影响,培训工作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各单位在岗导师培训工作应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二)培训内容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五周年之际,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学习《中共我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规范》《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 年)》等文件及有关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规定。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研讨交流指导研究生经验;聘请相关专家讲解心理健康指导等。

(三)培训考核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核方式。

(四)成果报告

各单位应着力提升导师培训成效,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优秀经验、举措。2022年12月15日之前,填写《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见附件2),包括培训负责人、培训主题、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参加的人数,取得的效果和活动图片、资料及培训工作遇到的困难、意见或建议,并汇总整理形成导师培训工作成果报告提交研究生院。

五、其他事项

1.在学校集中开展2022年新聘导师培训活动之外,各单位应结合学科特色,加强对新聘导师培训,提升导师学术科研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推进导师团队建设。鼓励各学科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导师的“传帮带”作用,针对新增导师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实现精准培训。

2.研究生院将修订《我校研究生导师手册》,作为新聘导师培训学习资料,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杜倩,联系电话:58902979。

附件:1.2022年新聘导师专题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总结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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